誰是賈母內(nèi)定的孫女媳婦兒? 按照我們之前的研究,林黛玉之所以進賈府,其實是和林家有約定,而且極有可能是在賈敏活著的時候就定好了。 林如海年逾半百卻沒有子嗣,作為正妻的賈敏肯定是很著急的,因為即便林如海不追究她的不生養(yǎng),但不能生兒子也是在“七出”之條的,她少不了會有心理負擔。 所以,不管是林如海還是賈敏,在這種年紀,肯定要為子嗣的問題擔憂,而五十歲生兒子顯然是不太現(xiàn)實的。 這種情況之下,常規(guī)的做法有兩種,一種是從族內(nèi)其它子弟中過繼,另一種是招贅一個上門女婿。 但是,以上無論哪一種,都不是林如海夫婦的最優(yōu)解。 原因很簡單,《紅樓夢》開篇的時候,林黛玉剛剛五歲,而林如海和賈敏身體都不好,搞不好哪天就會撒手而去。 因為林家人丁單薄,林如海夫婦去世以后,林黛玉就成了沒人照顧的孤兒。這種情況下,不管是過繼還是招贅,林家的財產(chǎn)都會落到外人手中,到時候根本沒人能保障林黛玉的利益。 對于賈府來說,這同樣也是不能接受的,因為賈敏出嫁的時候,正值賈府最鼎盛的時候,她帶走的嫁妝恐怕至少也得幾萬兩銀子,這部分錢是屬于賈敏的私產(chǎn)。 如果林家過繼或招贅,那么這部分財產(chǎn)就會被繼承,也同樣會落到外姓人手中。 基于以上的考慮,賈敏選擇了第三條路,即和自己的娘家賈府聯(lián)姻?!都t樓夢》創(chuàng)作的時代背景,是在清朝乾隆年間,歷史上正是在乾隆年間出現(xiàn)了“兼祧”的繼承制度——即讓一個家庭兼祧兩門香火。 所以,賈敏的計劃是,讓林黛玉嫁給賈寶玉,然后他們兩人所生的孩子,選出一個來承繼林家的香火,同時繼承林家巨大的家產(chǎn)。 這樣一來至少有三個好處: 第一,賈府是自己的娘家,而且賈政和賈敏的關系應該很好,賈敏又是賈母最心疼的女兒,這樣可以保證林黛玉有人照顧,不至于一個人孤苦伶仃。 第二,讓林黛玉的孩子作為林家的繼承人,從血脈上來說,是和林家最親近的。 第三,如果讓林黛玉的孩子作繼承人,那么林家和賈家的財產(chǎn)就不會落到外姓人手中,而是順理成章留給了林黛玉和賈寶玉。 這樣的選擇,林如海自然是支持的,所以甲戌本第三回標題為:“榮國府收養(yǎng)林黛玉”,“收養(yǎng)”二字就透露了林黛玉并非一般的投親。相關的證據(jù)有很多,我們前面的文章已經(jīng)論證過,這里就不再贅述。 本來一切都很順利的,林黛玉和賈寶玉生活在一起,一直都是非常的融洽,而賈母也在有意的讓她們兩人親近??墒?,薛寶釵一家的到來,打破了這種融洽的關系。 薛寶釵上京選秀女,后來選秀女失敗,薛姨媽便打起了寶玉的主意,而且炮制出了“金玉良緣”的說法。 賈母自然不會支持“金玉良緣”的說法,一來有和林家的約定在先,二來薛家和賈府的門第也不般配。 小說中,賈母似乎從來也沒有明確的對玉釵配表示反對,但實際上,文中至少有四次,賈母委婉的表示了對薛寶釵的拒絕。 第1次第一次是在第三十五回,在寶玉挨打以后,薛姨媽前往探望。賈母說道:
這話初看是在贊揚寶釵,可如果仔細想想就會發(fā)現(xiàn)不對,榮國府的四個女孩,指的自然是元、迎、探、惜四春。 可此時的元春已經(jīng)是皇帝的寵妃,賈母這么老成的人,不可能拿她跟寶釵比較,更不會說元春比不上寶釵,這是大逆不道的言論,聰明睿智的賈母不可能不知道。 賈母的這句話,一共提到了五個女孩兒,分別是“我們家四個”和寶釵,而榮國府總共就五個女孩兒。除了榮國府的迎春、探春、惜春以外,就剩下了林黛玉和薛寶釵。 所以,賈母口中“我們家四個女孩兒”,指的只能是三春和林黛玉,這樣一來賈母的意思就很明確了,她其實是在告訴薛姨媽: 黛玉才是我們家的人,寶釵終究是外人,不要再作他想。 這樣的表達方式,非常符合賈母這種貴族夫人的氣質(zhì)。所以這個話是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夸贊寶釵,第二層是否定了寶釵作為孫子媳婦的人選,否定了薛姨媽聯(lián)姻的想法。 薛姨媽聽到這話后,忙笑著回應道:
所謂“說話聽聲,鑼鼓聽音”,薛姨媽顯然聽懂了賈母說話的含義,所以她的回應其實也包含了兩層意思。 第一層,表示自謙,說寶釵沒有那么優(yōu)秀;第二層,表示質(zhì)疑,說賈母這樣說話有些偏心。 接著,王夫人趕忙在一旁打起了圓場,笑道:
按照賈母的性格,以及她和王夫人婆媳之間的關系,她當然不可能時常在背地里說寶釵好,畢竟婆媳之間背地里說誰好,就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未來誰是寶玉的媳婦。 所以,王夫人的這句話,很明顯是順著老太太的話說的,是在為薛姨媽打圓場,解除尷尬。 第2次第二次是清虛觀打醮,賈元春要求賈府在清虛觀打三天平安醮,同時賞給了眾姐妹們禮物,其中只有寶釵和寶玉的是一樣的,暗示著元春對寶玉婚姻大事的態(tài)度。 對于元春的態(tài)度,賈母、寶玉和寶釵都不高興,寶釵不高興的原因有二:第一,和賈寶玉結婚并非她所愿,按照個人的品性來說,她非??床簧喜磺笊线M的賈寶玉,只不過為了家族的利益才勉為其難的接受。 第二,寶釵知道寶黛之間的關系,也知道賈母對她們兩人的支持,所以知道這條路并不是那么好走的。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全家人去清虛觀的時候,觀主張道士就出面替一位十五歲的小姐求親。而賈母明明已經(jīng)在心里把黛玉許給寶玉,嘴上卻說道:
仔細琢磨賈母這番話,其實大有深意,因為此時寶玉剛十三歲,寶釵比寶玉大兩歲,也就是和張道士求親的那位小姐同歲。而且,根據(jù)很多學者的研究,寶釵有隱瞞實際年齡的嫌疑,也就是說她實際年齡要大于十五歲。 也就是說,寶釵應該已經(jīng)到了適婚年齡,古代女子十四歲就可以結婚,如果再過兩年的話,寶釵就成了十足的大齡剩女。 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元春剛剛表示自己的態(tài)度,又是當著薛姨媽的面,賈母卻說出這樣的話,顯然是在用拖延計——寶黛拖得起,寶釵拖不起。 而且,賈母口口聲聲不在乎根基富貴,又強調(diào)“模樣配得上”,而沒有強調(diào)性情,字句之間似乎指的就是林黛玉。 第3次第三次是在大觀園起詩社以后,史湘云到賈府來玩,因為是初次入社,所以就提出來要做個東道??赏砩匣氐綄氣O房間以后,寶釵便說自己手里有螃蟹,提出來由她替湘云張羅螃蟹宴。 第二天,便由湘云出面請賈母赴宴賞桂花,賈母來了以后,夸湘云布置的很周到全面??傻弥菍氣O代為操辦的以后,賈母說道:
賈母這句話是言不由衷的,因為前面剛剛說了布置得好,所以不好再接著反口。再加上薛姨媽就在一旁,賈母才說了這么一句不咸不淡的話。 而后面說的話,則暴露了賈母的真實態(tài)度,她說道:
這里是因為賈母聽說螃蟹宴是寶釵置辦的,而賈母不愿與寶釵有什么交集,所以才借物諷人,委婉表達自己的態(tài)度。 所以,本來乘興而來的賈母,待了一會兒之后就離開了。 第4次第四次,是劉姥姥第二次進賈府,賈母帶著她到園子里逛,當來到寶釵的房間時,看到:
賈母看后說道:
這是小說中,賈母唯一一次表示對寶釵的不滿,當然按照賈母的一貫風格,依然是以關心的語氣說出來的。 但寶釵的品性和素凈,是既不符合賈母品味的,根據(jù)小說對賈敏、黛玉的描寫,以及賈母對待晴雯等丫頭的態(tài)度,可知賈母喜歡的是黛玉這種相貌靈巧、性格跳脫的人,她與寶釵的性情可以說是格格不入。 所以,即便不從感情親疏的層面來考慮,寶釵的性情也不符合賈母的喜好。 結語《紅樓夢》中,寶釵的出場頻率和黛玉差不多,但是她和賈母之間的交流卻屈指可數(shù),賈母對她也并沒有表現(xiàn)出太多的關心。 而且,不管出于個人好惡還是親疏關系,賈母都更應該支持黛玉而不是寶釵,更何況賈母和林如海夫婦另有約定。 但是,賈母的約定元春是不知道的,對于元春的態(tài)度,賈母不好直接違背,所以就采用了冷落和拖延的方式,來保護黛玉孫子媳婦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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