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顓頊來源,史書上有三種記載,按照從早到晚的順序如下: 其一,《左傳·昭公十七年》記載“衛(wèi),顓頊之墟也,故為帝丘”,衛(wèi)國都城即顓頊之墟。 其二,竹書紀年記載“顓頊居濮”,即顓頊居住在濮陽。 其三,南北朝魏收與清朝顧祖禹認為“高陽城在縣西二十五里。顓頊高陽氏佐少昊有功,封于此”,這就是如今開封杞縣高陽鎮(zhèn)被認為顓頊故里的原因。 按照常理來說,左傳、竹書紀年都是先秦文獻,理應要比開封高陽說更可信。更重要的是,現代考古發(fā)現,印證了史書對顓頊來源的記載,考古印證文獻,顯然足以說明問題。 河南考古印證史料 衛(wèi)國先后建都于朝歌、楚丘、帝丘、野王,轄地大致為今天河南北部,但其中“帝丘”所在一直沒能發(fā)現。 建國初,在河南濮陽縣東南五星鄉(xiāng)高城村南,考古發(fā)現“高城遺址”,經過多次鉆探和初步發(fā)掘,發(fā)現了四面城墻等遺跡,整個遺址橫跨仰韶、龍山、二里頭、商周、秦漢時期。 2005年,對高城遺址四面城墻進一步的鉆探和挖掘,發(fā)現這是一處面積高達約916萬平米的古城址。最終,經過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河南考古專家考證,確認高城遺址這座916萬平米的古城就是曾經的衛(wèi)國都城。 許順湛的《濮陽龍山聚集區(qū)的啟示》,他指出濮陽周邊有41座聚落的大聚落群,如同眾星拱月一樣。顯然,高城遺址是一座王者居住的城市,這就更進一步證實濮陽在龍山時代有一位號令諸侯的帝王。 左傳記載“衛(wèi),顓頊之墟也,故為帝丘”,竹書紀年記載“顓頊居濮”,兩者可以互證,而考古又印證了這些史料。因此,顓頊源自河南濮陽,而不是如今的開封高陽鎮(zhèn)。至于顓頊源自開封高陽鎮(zhèn)之說,或是以訛傳訛,或是顓頊后人遷居于此而來。 難怪顓頊叫高陽氏 顓頊號高陽氏,其中“陽”很好理解,因為濮陽位于濮水之陽,因此高陽氏之陽代表位置。但其中“高”字,可能與當地環(huán)境有關。 濮陽位于黃泛區(qū),經常遭遇水災。高城遺址上面多為空地,地勢十分平坦,但四面城墻頂部多被4米—5米的唐宋淤沙層所掩蓋,城壕和城內的文化層被漢代厚約6米—8米的淤土層所疊壓。可見,當地水災何等之嚴重。 在高城遺址的城墻外側,存在一層淤沙層、一層膠泥層,間次疊壓,展示了一次次水起水落的洪水事件;而從外側以及墻頂,發(fā)現夾雜大量漢代瓦片的淤土分析,該城最終毀于漢代黃河的泛濫。正因為被掩蓋在泥沙之下,故而衛(wèi)都高城遺址才難以被發(fā)現。 既然經常遭遇水災,那么該怎么辦呢?在與濮陽同屬古河濟的山東菏澤等地區(qū),存在“堌堆”,實際就是土丘,就是古人逐步積累了將居住面增高可以避免洪水侵襲的淺顯道理,最終越堆越高。因此,顓頊應該居住在很高的土堆上,以此躲避經常出現的水災。 甲骨文中的“高”,最初字形(即1,見上圖)的上面部分為房屋的屋頂及居室,下面部分為高于地面的支撐體,但這個支撐體可能就是土堆。 因此,高陽氏應與顓頊所在位置、居住環(huán)境有關,即居住于濮水之陽的高高土堆上的部族。 余論 關于本文話題,還有三點值得一談: 首先,在河南濮陽市濮陽縣西南隅,考古發(fā)現6500年前的“西水坡遺址”,該遺址發(fā)現龍虎大墓等,當時震驚全國。巧合的是,同樣在濮陽縣,相距西水坡不遠之處,又發(fā)現了高城遺址。可見,在中華文明史上,濮陽大概是一座被低估的城市。 其次,先秦世本記載“涿鹿在彭城,黃帝都之”,孔子說黃帝是東夷少昊之子,因此黃帝應在彭城徐州一帶,而顓頊在濮陽一帶,顯然兩者在空間上存在交集的可能。或許,顓頊是黃帝之孫未必可信,但兩個部落的興衰,導致兩者是出現了部落聯盟權力轉移。 第三,水經注等文獻記載:“帝顓頊之墟,號曰商丘,或謂之帝丘,本陶唐氏火正閼伯(商契)之所居。”既然顓頊之墟是商丘,那么古書中的閼伯之墟——“商丘”,顯然就不是如今的河南商丘,而在如今的河南濮陽。 參考資料:左傳、高城遺址考古報告、竹書紀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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