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與扈三娘(兩首) 王英與扈三娘的婚姻有許多不合理之處,也有時務(wù)之所必然。如果從扈三娘的角度來想問題,她在戰(zhàn)場上被俘,可以怒斥敵人,也可以殺身成仁,但是宋江沒有給她這樣的機會。宋江把她送到宋太公處,作了宋太公的義女,成了宋江的義妹。這個不殺之恩應(yīng)該是比較深重的,這個認義之情也是比較深重的。這可以抵消梁山好漢的毀家滅門之仇嗎?恐怕扈三娘不容易選擇。 接下來宋江又為扈三娘安排婚姻,按照宋時的社會習俗,女孩子的婚姻由父兄做主,她自己不能選擇,自己擅自選擇的閻婆惜、潘金蓮都被認為是違背倫理道德的,扈三娘當然也是如此。王英雖然人物猥瑣,但是他顯然是喜歡扈三娘的,這一點扈三娘自己也知道。扈三娘的內(nèi)心里面,可能喜歡其他梁山好漢,但是她沒有選擇的權(quán)利,更何況她還是戰(zhàn)俘。 王英與扈三娘的婚姻屬于先結(jié)婚后戀愛,封建社會的婚姻大多如此。他們婚后在床笫之間,逐漸有了感情,雙雙出入戰(zhàn)場,立下許多戰(zhàn)功。后來王英被鄭彪戳落馬,扈三娘要報丈夫之仇,急舞雙刀去救,被鄭魔君摸出一塊鍍金銅磚,打落下馬而死。有詩哀挽:花朵容顏妙更新,捐軀報國竟亡身。老夫借得春秋筆,女輩忠良傳此人。又一首:戈戟森嚴十里周,單槍獨馬雪夫仇。噫嗟食祿忘君者,展卷聞風豈不羞。這是小說作者對于扈三娘的最后評價,可以算是蓋棺論定吧! 有些發(fā)議論的人,多以現(xiàn)在的婚姻觀念來評論王英與扈三娘;又覺得扈三娘應(yīng)該為她的親人報仇。愚以為,此一時彼一時也,不可同日而語。因有詩焉: (一) 好色貪淫王矮虎,做光陣上骨頭酥。 三娘哪曉姻緣定,粉臂擒來作丈夫。 (二) 水滸山邊捉彭玘,常州城外網(wǎng)范疇。 太陰陣里俘天壽,小路睦州克讓咎。 可嘆地微陪地慧,魔君遭遇兩皆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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