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郝先生已經夜不能寐食不知味很久了,身體也垮了。突如其來的變故讓他不知所措,住了20多年的房子,卻成了別人的。 兩套房子都位于北京故宮旁邊,目前市值至少幾千萬。 在兩個妹妹找上門來之前,一家人從來對房子的歸屬沒有任何異議,郝先生也堅定地認為那就是自己的。 1995年,家里趕上拆遷。按照當時政策他們有兩種選擇: 1:補貼60萬,可以獲得原位置的2套回遷房 2:選擇其他地址商品房的能得到一筆額外的拆遷款 郝先生父親從小在故宮旁長大,對那片土地有很深的感情,讓他搬走他打心里不舍得,但60萬對于當時的物價來說,又無疑是一筆巨款。 父親找來郝家三兄妹商量(共4兄妹,二哥智力有問題,郝先生是大哥),希望幾個子女能湊錢在原地址回遷。 大妹妹說:我剛買了商品房,沒有錢,拿不出。 小妹妹說:我自己的房子也拆遷了,有兩套,我沒錢。 兩女兒指望不上,老父親只能求助于兒子,并說:“這錢誰出了,以后房子就是誰的!” 看到一生剛強的父親在兒女面前落淚,郝先生于心不忍,承諾父親:“就算砸鍋賣鐵我也給您湊60萬出來” 就這樣,為完成父親心愿,郝先生賣掉了自己的兩套房產,又從親戚朋友手里借了一部分才終于把錢湊夠。 去銀行交錢時,因為政策原因不能變更房主名字,于是兩套房子都落在了父親名下。一套父母帶著智障的弟弟居住,一套郝先生一家居住。 郝先生對比并沒有任何疑義,在他們那個年代,父親的話就是家庭的律法,父親說誰出資房子就歸誰,郝先生從不曾懷疑父親的威信。 不僅如此,兩個妹妹幾十年來的態(tài)度也一直是認可這種分配的,說起房子都是以“大哥的房子”來相稱。 期間,一家人也有想過去變更房主名字,但一聽說要多交3萬多元費用,父母就提議還是不要變了,反正是一家人,我們走了都是你的。 2011年,郝先生父親去世,緊接著有智力問題的弟弟也去世了,郝先生干脆把母親接來和自己同住,另外的房子對外出租。 2017年,郝先生母親也離開了,母親去世前拉著他的手,連連說“對不起”,當時的郝先生并不理解其中深意。 結果第二年,兩個妹妹拿著一紙遺囑找上門來,要求郝先生將房子還給他們。 原來,郝先生父母在2009年就立過遺囑,將兩套房子分給了郝先生的妹妹,并沒有他的份! 郝先生不敢相信父親竟推翻多年的承諾,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寫過這樣的遺囑,特意申請鑒定,結果確實是父親寫的,父母還和兩個妹妹一起去做過公證。 如今,父母相繼不在人世。關于遺囑郝先生和兩個妹妹各執(zhí)一詞。 妹妹們說,郝先生對父母沒有盡到贍養(yǎng)義務,和父母之間有矛盾。 郝先生認為自己和父母妹妹的關系多年來都很好,身邊所有鄰居和親戚都能證明,他也確實在父母晚年盡心陪護。 這是法制幫扶欄目《生活廣角》中的真實故事,郝先生父母為何會立這樣的遺囑,于郝先生來說是一個謎,與觀眾而言也同樣是! 但結合實際來看,郝先生確實和父母妹妹是有一些矛盾的,不過這些矛盾在每個人的理解中程度不一樣。 目前他唯一能做的是搜尋證據(jù)證明自己出資買房,且父親有過誰出資房子屬于誰這樣的承諾,并且在后來的二十多年里履行了這樣的承諾。 舉證并不太難 1:當初因為急需要錢,他自己的房子賣給了表弟,能證明出資 2:街坊鄰居能證明父母一直對外的態(tài)度是房子是兒子的,能證明有過承諾 3:父親去世后的幾年里,其中一套房子出租,從承租到收房租一直是郝先生親力親為,能證明一直在履行承諾 只要這些資料能完善,那就能證明父親在立遺囑之前和兒子有過房屋歸屬的“口頭合同”,合同先于遺囑,或許他還能要回自己的房子。 但好好的一家人鬧到今天的局面,讓人惋惜不已。電話采訪的時候,郝先生的妹妹說:“其實我們也很擔心哥哥的身體,但是一直以來包括父母,都很難和他溝通” 由此可見,“溝通”是橫在郝先生和父母以及妹妹間最大的問題。 因為和父母缺乏良好的溝通,父母的想法一直埋在心里,最后給郝先生留下這么大一個打擊,想必也是在宣泄內心的怨恨。 和妹妹之間沒有良好的溝通,拿到遺囑,郝先生沒和妹妹們再好好溝通,直接一紙訴狀告到法庭,激化了矛盾。 家庭是講愛的地方,這世上有的是傷人的箭,但不應該拿它來對準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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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Martin2016 > 《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