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簡稱鄂,省會武漢,地處我國的中部地區(qū),東邊是安徽省,南邊是江西省、湖南省,西邊是重慶市,西北邊是陜西省,北邊是河南省,全省土地總面積18.59萬平方公里,占全國總面積的1.94%。截至2019年末,常住人口5927萬人。 湖北省位于長江中游,洞庭湖以北,故名湖北。湖北素有千湖之省之稱,境內(nèi)湖泊主要分布在江漢平原上,現(xiàn)有湖泊755個,湖泊水面面積合計2706.851平方公里。 夏朝時期,夏文化的影響已經(jīng)到達(dá)江漢地區(qū)。商朝建立后,湖北即納入商的版圖。 西周時期,湖北境內(nèi)已出現(xiàn)諸多小國,春春秋戰(zhàn)國時,湖北屬楚國。 秦朝時期,湖北大部屬南郡,西北、北、西南各一部分屬漢中、南陽、長沙、黔中和九江郡。 西漢時期,湖北大部屬荊州刺史部,東漢時期,沿置南郡、南陽郡、江夏郡以及漢中郡、廬江郡等。 三國時期,魏、蜀、吳爭奪荊州,后魏、吳分置江夏郡、武昌郡、南郡、宜都郡、建平郡、武陵郡、長沙郡、襄陽郡、南陽郡、南鄉(xiāng)郡、義陽郡、魏興郡、新城郡、上庸郡等。 兩晉時期,湖北大部仍屬荊州之江夏、襄陽、南郡、建平、宜都、義陽、南鄉(xiāng)、南陽、上庸、新城以及南平、長沙、天門、武陵、魏興等郡,開始僑置州、郡、縣。 南北朝時期,湖北主要屬南朝范圍,仍設(shè)州、郡、縣,僑置州、郡、縣增多,變更頻繁,建制紊亂。 隋朝時期,先撤銷僑置州、郡、縣,后又恢復(fù)。今湖北除西北部分和東部一隅外,絕大部分屬荊州,統(tǒng)領(lǐng)南郡、夷陵、竟陵、沔陽、清江、襄陽、舂陵、漢江、安陸、永安、江夏等郡。 隋開皇九年(589年)江夏郡曾一度改稱鄂州,治江夏,后來鄂州又成為治所。今湖北簡稱鄂即源于此。 唐朝時期,全國分為十道,后增至十五道,湖北西部為山南東道,東部為淮南道,東南部為江南西道,西南部為黔中道。 五代十國時期,湖北境內(nèi)的襄、均、房、隨、郢、復(fù)、安七州一直屬于五代,黃、蘄、鄂三州初屬吳,后屬南唐;黃、蘄二州復(fù)又歸后周。江陵地區(qū)的南平國建都江陵,據(jù)荊、歸、峽三州;施州屬蜀。 宋朝時期,在湖北中部設(shè)荊湖北路(湖北之名始此),占湖北大部分地區(qū);北部設(shè)京西南路,東部約以長江為界,北部屬淮南西路,南部屬江西南路,西部的施州屬夔州路;鄂西南為羈縻州。 元朝時期,湖北地區(qū),長江以南屬湖廣行省,長江以北屬河南行省,西北部一隅屬陜西行省,西部夔州路、羈縻州屬四川行省。 明朝時期,湖北屬于湖廣布政使司,有武昌府、漢陽府、黃州府、承天府、德安府、荊州府、襄陽府、鄖陽府。 清朝時期,湖廣分治,大體以洞庭湖為界,南為湖南布政使司;北為湖北布政使司,定為湖北省,省會武昌。是為湖北省建省之始,省名從此確立并沿用至今。 民國時期,湖北省總體區(qū)劃變化不大。 1949年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成立。 截至2019年末,湖北省共轄13個地級行政區(qū),包括12個地級市、1個自治州,分別是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還有4個省直轄縣級行政單位,包括3個縣級市、1個林區(qū),分別是仙桃市、潛江市、天門市、神農(nóng)架林區(qū)。 來源:網(wǎng)絡(luò) 點(diǎn)擊在看 送你小花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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