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常常會在影視劇中聽到一個經(jīng)典口頭禪,那就是“來人啊!把犯人推出午門外斬首!”,這句假托皇帝金口看似霸氣側漏的名言叫多少觀眾看完圣明天子對奸臣的強勢裁決后精神都為之一震。 似乎這話成為了明清皇帝獨有版權,而“推出午門外斬首”也變成了天子懲治罪大惡極官吏的至理名言,更成就了皇帝君臨天下、大氣磅礴的不二臺詞。 那么,“推出午門外斬首”中,這午門在哪里?到底是個什么樣的門?皇帝殺人真的要把犯人拖到午門那里處斬? 午門的前世今生 午門,乃紫禁城之正門也,其前有端門、天安門、大清門遙相呼應,其后有太和門首尾相交,由于午門居處紫禁城南北中軸線上,且居中向陽,故自明朝伊始,便有此種稱謂。 午門的修建嚴格遵循《禮記》的“五門三朝”慣例,以大清門、天安門、端門、午門、太和門環(huán)繞相間,東西北三面城臺以重檐黃瓦的廡殿頂突出皇家的豪華威嚴,自門樓兩側向南依次鋪開,東西雁翅樓南北兩端輔之以重檐攢尖頂闕亭,整個架勢猶如三巒環(huán)抱,五峰突起,氣勢磅礴雄偉,故謂之“五鳳樓”。 虎踞龍盤、高高聳立的態(tài)勢的午門,共計門洞五座,大凡自午門正面掃視一瞥僅能看見三門,而三門東西城臺兩側卻暗含有掖門,若要窺清午門五洞僅可自午門背面瞥視,故此,午門歷來有“明三暗五”之說。 自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朱棣遷都北平,紫禁城這座雄偉于世的宮殿落成使用,至1912年滿清廢帝溥儀宣布退位,紫禁城歷經(jīng)了492年的風風雨雨,任憑金戈鐵馬朝代更迭,紫禁城內(nèi)各大宮門更名迭起,但午門之名卻如中流砥柱巋然不動。 午門的作用 任憑舞榭歌臺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紫禁城的午門宛如皇家別院的威嚴石獅矗立于前沿風雨不留絲毫歲月流光,午門之重足見不凡。 而除了獨具匠心的設計精巧和歷史的風雨摧殘,午門在文化上有著別具一格的獨特地位,其突出的文化地位主要表現(xiàn)在皇家禮儀的威嚴神圣。 午門正中門樓左右的兩座闕亭,內(nèi)設鐘鼓。何時鳴鐘,何時擊鼓,都有規(guī)定?;实奂漓雺瘡R出午門鳴鐘;皇帝祭祀太廟時擊鼓;皇帝升殿舉行大典時則鐘鼓齊鳴。 當然,午門的作用還遠不止如此。大凡皇帝出入紫禁城,須由午門經(jīng)過,太子登基為帝也得自午門進以入皇城,享有這種特權的除了皇帝本人,還有另有皇后、狀元、榜眼、探花,但與之相比,這四類人畢生僅有一次可享受“天子榮光”的機會,因此,“天子之道”就顯得彌足珍貴。 而拋開午門在明朝歷史上的獨特殊榮,清朝皇帝對午門也有著另類皇家典禮的用途。清代皇帝每年十月初一要在午門頒發(fā)第二年的歷書,舉行頒發(fā)儀式,謂之“頒朔之禮”。 “頒朔之禮”在古代封建社會,特別是對于皇家有著極為重大的神圣瑞兆的含義,《清史稿·志六十四·禮八》載曰:“時憲書成,欽天監(jiān)官歲以十月朔日進,并頒賜王公百官。午門行頒朔禮,頒到直省,督、撫受朔如常儀。”,一場國家級盛典耗費的排場如此濃重,足見歷代清朝統(tǒng)治者對午門的重視程度。 推出午門外斬首 既然午門是明清兩朝舉行盛大典禮儀式的神圣之地,為何卻在歷史上留下了“推出午門外斬首”的這種血淋淋的說法呢? 其實追根溯源這事兒還得從明朝說起。 明代有個奇葩的整人陰毒的狠招,那就是“廷杖”。值得一提的是,“廷杖”并非明朝獨創(chuàng),自古便由來已久,《后漢紀》曰:明帝時,政事嚴峻,故卿皆鞭杖”,可見,自東漢明帝朝至少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廷杖”這種新發(fā)明,雖然“廷杖”出現(xiàn)的時間較早,但真正將“廷杖”全面推行的還得首推朱元璋。 朱元璋創(chuàng)立大明帝國后不久,個別文臣武將驕橫跋扈,生活腐化墮落之快可謂瞠目結舌,而這其中首先享受“廷杖”這一待遇的當屬朱元璋手下開國元勛永嘉侯朱亮祖。 朱亮祖很早就跟隨著明太祖朱元璋南征北戰(zhàn)打天下,滅大漢(陳友諒)、平大周(張士誠)、取明夏、平兩廣可謂戰(zhàn)功赫赫,為大明開國事業(yè)貢獻了汗馬功勞。 然而,此人鎮(zhèn)守廣東期間橫行不法、勾結豪強、冤殺朝廷命官的劣跡東窗事發(fā)后,朱元璋絲毫不客氣拿出馬鞭朝著朱亮祖身上一頓暴打,居然活活鞭笞死了身強體壯的開國功臣朱亮祖。 自此,“廷杖”就成為祖訓被遺傳了下來,只不過相比較而言,朱元璋打死永嘉侯朱亮祖的是馬鞭,而朱元璋后世子孫則實實在在用的是木棍。 這種木棍的奇特之處在于以堅韌的栗木制成,打人木棍的一端削成槌狀,且包有鐵皮,鐵皮上還有倒勾,一棒擊打下去,行刑人再順勢一扯,尖利的倒勾就會把受刑人身上連皮帶肉撕下一大塊來,這就是傳說中的不死也得脫層皮的由來,看看這血腥場面簡直不忍直視。 除了刑罰的血腥暴力,享受這種特別關照的還得有一定品級的朝廷官員,更為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執(zhí)行“廷杖”的地點不是監(jiān)獄,也不會荒郊野嶺,而是有著“天子之道”的午門!發(fā)令官自然也非皇帝本人莫屬了。 在明朝的歷史上,大凡臣子觸怒龍顏,吃頓板子是跑不了的事兒。根據(jù)《明史》記載,明嘉靖年間,由于“大禮儀事件”,群臣悖逆圣意,嘉靖皇帝一次性將134名大小官員統(tǒng)統(tǒng)拖到午門外扒掉褲子掄起木棍就打,頓時慘聲貫徹云霄,行刑現(xiàn)場血肉橫飛,甚至有16人當場命斃于“廷杖”之下。 而明朝皇帝對這種敢于公開叫板的大臣們往往會施以殘酷的“廷杖”刑罰,由于在每次的“廷杖”現(xiàn)場總能撂下數(shù)具尸體,故此,自明朝以來,民間就由此衍生出了“推出午門外斬首”的說法。 然而,實際上即便在明朝,午門外的“廷杖”也只是打打大臣的屁股而已,絕無砍頭之意,而清朝的皇帝則更不可能動輒激動地高呼“推出午門外斬首”,畢竟對于皇帝來說,他們也絕不想看到每次經(jīng)由午門入宮時,宮外堆積如山的人頭,故此,“推出午門外斬首”純屬民間杜撰而已,切當不得真,而倘若以午門的威儀真的用來殺頭,恐怕皇帝陛下們也會夜不能寐了吧? 參考資料:《明史》、《后漢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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