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統(tǒng)一六國 司馬遷所著的《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了秦國時郡縣制的狀況,郡縣制的設立對之后我國歷代行政區(qū)劃的發(fā)展具有深遠的影響,但郡縣的出現(xiàn)并不是秦統(tǒng)一六國后自動生成的,而是經歷了一個非常復雜的變遷過程。 一、郡縣制的起源 郡縣制最早出現(xiàn)于春秋時期,但在設置之初郡與縣并非隸屬關系,早期的郡多為設置在各諸侯國邊地,具有軍事防守性質。 《左傳》曾載春秋時趙簡子誓師:“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strong>這說明縣比郡更加富足,且縣比郡的地位要高。至戰(zhàn)國時,秦、楚、燕、趙等國都有設郡,且郡的設置多在各國的邊境之地。如戰(zhàn)國初期魏國設置西河郡(今天運城與渭南之間)、上郡(今天榆林附近),其設置的目的是防御西邊的秦國。而趙國也有設郡的記載,趙武靈王胡服射騎后,在邊地設代、雁門、云中等郡。 戰(zhàn)國趙北長城腳下趙武靈王胡服射騎像 而縣的起源要比郡還早,最早關于縣的記載可推至春秋中晚期,如《左傳》記載:“晉大夫而專其位,是晉之縣鄙也?!?/strong>經過不斷的演化,到了春秋晚期時出現(xiàn)了具有行政意義上的縣。此時的楚國先后滅了今天淮河一帶的權國、申國、蔡國與黃國,之后先后設置了陳公、權公、申公為縣的長官,這些縣長官的設置,說明早期已經有了縣的建置。 在秦國,秦在滅戎時分別設置了上圭、冀縣,可以說縣制最早出現(xiàn)于秦國和楚國。這兩國距離中原地區(qū)比較遠,所以容易開疆拓土。而對于新占領的土地,楚國與秦國不再進行分封,而是將原國君設置為縣的行政長官,對其土地進行直接的管轄。 楚國郢都(今荊州) 同時在北部的晉國也出現(xiàn)了這樣的情況,公元前539年,晉平公將土地賜給了鄭臣伯石。之后晉國在邊地設置了大量的郡縣,春秋時晉國就設置了50余個縣。到了戰(zhàn)國初年,齊國也有了設置縣的記載,而隨著設縣變多,國君不單單在邊地設縣,還在人口稠密、經濟發(fā)達的地區(qū)設置了大量的縣。這說明戰(zhàn)國時期設縣已經成了極為普遍的現(xiàn)象。 二、郡縣的形成與完善 需要指出,戰(zhàn)國縣的設置與秦國統(tǒng)一六國所設的縣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點。首先是相同點:一是作為國君的直屬之地,國君可以有權撤回,或者予以剝奪;其二,縣的長官由國君直接設置與管轄。這兩個相同點說明此時的縣改變了分封制時王位世襲制度,開始轉變?yōu)閲闹睂兕I土,其行政體系更有利于國君進行管理與統(tǒng)治。 不同點在于:一是縣在建立之初轄地范圍大小懸殊,有的縣面積特別大,有的縣只有今天一個鄉(xiāng)的大小;二是很多設置在邊地的縣,與郡的起源有些類似,具有一定的軍事性質。這也說明在四分五裂的戰(zhàn)國時期,由于各國的國情不同,導致不同地區(qū)縣的狀況不盡相同。 《楚漢傳奇》中的秦始皇 早年的郡多設在邊地,管轄范圍相對較大,而隨著人口的增加與兼并戰(zhàn)爭的需要,為了管轄這些邊地的郡就開始在郡內設置若干不等的縣。所以,到了戰(zhàn)國末年,縣與郡的隸屬關系開始確定,縣由郡統(tǒng)轄,這就是之后秦國郡縣制度的雛形。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tǒng)一六國,徹底廢除了西周時所沿用的分封制度,并在全國推行郡縣制度。根據司馬遷《史記》的記載,最初的郡有近36個,這36個郡一部分是在統(tǒng)一六國前就有的,如上文提到的魏國的上郡、西河郡,趙國的代郡、云中郡,還有燕國的右北平郡、漁陽郡、上谷郡、遼東郡、遼西郡等。另外,秦國在新統(tǒng)轄的土地上又設置了長沙郡、瑯琊郡、巨鹿郡等,這就形成了《史記》中所記載的三十六郡。 秦三十六郡圖 后來秦始皇不斷開疆拓土,他在統(tǒng)一六國的基礎上又陸續(xù)在新開拓的土地上設置了郡,如秦始皇開靈渠,南征百越,設置了南??ぁ⒐鹆挚づc象郡,同時派蒙恬北征匈奴,開河南地(今河套平原),設九原郡,并開辟了從秦都咸陽到九原郡的直道。 里耶古城出土的水井(筆者實拍) 1973年,在今天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龍山縣里耶鎮(zhèn)發(fā)現(xiàn)了舉世聞名的里耶秦簡。里耶秦簡中發(fā)現(xiàn)了傳世文獻中沒有記載的洞庭郡和蒼梧郡,這使得秦郡的數量比之前又有了增加。 里耶秦簡的出土地(筆者實拍) 但關于秦郡到底是多少,歷代史學家們都做過詳細的研究。如民國早期學者王國維,《中國歷史地圖集》的編者譚其驤,還有今天北京大學的辛德勇,都對秦郡的數量進行過較為詳細的考證?,F(xiàn)在的學者多數認為秦郡的數量在四十八郡至五十一郡不等。但關于秦郡最準確的數量,可能還有待后世新史料的發(fā)現(xiàn)與舊文獻新的挖掘,才能有更加精確的答案吧。 文史君說 郡縣制的形成不是秦統(tǒng)一六國后一蹴而就的,而是經歷春秋戰(zhàn)國近600年的發(fā)展才逐漸形成的。到了戰(zhàn)國時期,雖然中原各地都處于四分五裂的狀態(tài),但郡縣制卻慢慢成為了當時社會發(fā)展的趨勢,而后郡縣制也代替了兩周分封制,成為了新的管理天下的模式。 參考文獻 周振鶴、李曉杰:《中國行政區(qū)劃通史》(總論·先秦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 周振鶴:《中國歷史地理十六講》,商務印書館2013年版。 譚其驤:《長水集》,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