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十年(1398)春,丁丑科會試,福建閩縣人陳安高中榜首,成為大明開國以來的第六個狀元。 這次會試的主考官是名儒翰林學士湖南茶陵人劉三吾和北平寶坻人白信蹈。 明初的會試,朝廷是放權的,一科錄取多少個進士沒有定員,由主考官根據實際情況擇優(yōu)錄取,如洪武二十三年只取了32人,二十七年卻錄取了100人。也就是說,這一科錄取多少照常由劉三吾、白信蹈二人說了算。這次會試,二位主考官根據考試情況錄取了52人,又經殿試,由皇帝朱元璋親定了狀元陳安、榜眼尹昌隆、探花劉鍔。 狀元陳安(?~1397)字安仲,號叔恭,是福建閩縣人。他能詩善文,與林鴻、陳仲完、唐泰、高棅、唐震、王恭、鄭定、王偁、王褒并稱“閩南十才子”。陳安中了狀元也算是眾望所歸吧! 然而,誰也想不到,這一科錄取的52名進士竟然全是江南人。本來,這事沒有什么值得大驚小怪的:明朝之前,中國北方經歷了金元兩代240余年的異族統(tǒng)治,文化教育受到嚴重摧殘,文化傳承形成斷層,整體的國民文化素質已今非昔比。而江南地區(qū)長期屬于南宋王朝的統(tǒng)治地區(qū),經歷了中華民族文化最發(fā)達的歷史時期。這樣看來,丁丑科會試中第的全為江南人實屬必然,南北文化水平的天壤之別,在丁丑科會試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更想不到的是:榜發(fā)以后,此科進士因大江以北無一人中式,落第的北方舉子紛紛上疏,告主考官為南人,“私其鄉(xiāng)” (其實,副主考白信蹈是北方人),貶斥北方士子。明太祖朱元璋一看,果然錄取的52人都是江南人,便令前科狀元張信等及新科所取一甲三人(狀元陳安、榜眼尹昌隆、探花劉鍔)共14人復查全部落榜舉子的試卷,選其中的佳卷送呈皇帝,結果所選確無好卷。但攻訐者并不罷休,進而上奏說,復閱諸人都受了主考官劉三吾、白信蹈的囑托,專以劣卷送呈。明太祖大怒,便撇開試卷不論,命法司嚴刑拷問諸人欺君之罪,并追究他們的政治背景。結果,除了前科探花戴德彝、新科榜眼尹昌隆無罪釋放,連新科狀元陳安、探花劉鍔也因閱卷所寫“批語含胡(含糊),有惑圣覽”而被判充軍。其它10人,劉三吾以年老(85歲)免死充軍(一說也被處死),另9人都被打成胡(惟庸)黨或藍(玉)黨;在南京通衢凌遲處死。不久后,又將陳安召回京城,革除功名,車裂而死。陳安僅僅做了不足20天的狀元,便死于非命,下場極為悲慘。 是年六月,明太祖重行會試,錄取61人,全是北方人,殿試韓克忠第一。一年之中,春、夏兩季取了兩榜,史稱“春夏榜”。又因事情是由錄取南方人和北方人的糾紛而引發(fā)的,春榜所取皆南人,夏榜所錄盡北人,所以又稱“南北榜”。 “丁丑南北榜”事件,開了自有科舉以來殺害考官的先例。但這顯然不是“科場案”,因為被殺者并沒有任何受賄或徇私的行為,加給他們的罪名也與科舉考試無涉,而是所謂的“胡藍之黨”。清修《明史》對此事記載惝恍迷離,語焉不詳,所謂“帝怒所取之偏”,“科場弊竇既多,自太祖重懲劉三吾等,永宣間大抵帖服”云云,這一事件似乎成了科考作弊案。 據《雙槐歲鈔》所記,這些文士獲罪另有原因:“先是丙子(洪武二十九年)春,上(明太祖)命翰林官員(劉)三吾及張信等,詹事府官員司憲、王俊華、張謙、嚴叔載、董貫及黃章等編纂歷代帝王事跡?!边@些書生們所選的“漢武事略”里,竟然輯錄了這么一條:漢武帝晚年“以長安獄中有天子氣,遣使詣郡邸獄,罪無輕重皆殺之。丙吉治獄,拒不納”,“武帝亦寤,因赦天下?!贝耸鲁鲎浴稘h書》,編選者當然是意在贊美漢武帝采納忠諫??墒牵攺筒樵嚲眙[得沸沸揚揚之時,明太祖看到了這份材料,這些書生們怎會料到,這一下子卻觸犯了殘忍好殺的明太祖的一根敏感的神經,被他認為是膽敢影射“胡藍之獄”。而且張信、司憲、王俊華、黃章四人,一年之前在文淵閣講學時,曾偶而評說一首杜甫的詩:“舍下筍穿壁,庭中藤刺檐。地晴絲冉冉,江白草纖纖?!闭J為意在“傷世道衰微”,并以此詩教年幼的皇子,因此惹得“上由是惡之”。可謂早有前科了。所以,指令他們復查試卷時,實際上已經把他們送進了鬼門關。 陳安剛剛中了狀元,卻被莫名其妙地牽扯進敏感的政治漩渦,歷史跟他開了個天大的人生玩笑——因中了狀元而賠上了自己的性命,這是他做夢也想不到的人生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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