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在桂林永福縣就有一女子,瞞著丈夫跟隔壁鄰居王某談戀愛,王某以為找到了愛情,沒想到…… 3月19日上午,永福法院院長曹光華通過遠程設備公開審理了一起盜竊貧困戶錢財案件,案件被告人蒙某不僅不以結婚為目的與有智力殘疾的貧困戶王某談戀愛,而且一心想要竊取王某的錢財,最終被提起刑事訴訟。 該院一審審理判處被告人蒙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事情是這樣的…… 2018年11月,被告人蒙某與其丈夫朱某搬遷到永福某貧困戶搬遷安置房,被害人王某也入住到同一單元的安置房。因為都是新搬入住的,蒙某和王某經(jīng)常聊天繼而發(fā)展成男女朋友關系。 被告人蒙某曾離異過并育有一兒一女,離異后和朱某又生了一個女兒,但當時并未與朱某領取結婚證。 蒙某謊稱自己跟前夫即將辦理離婚,跟朱某也沒有感情,通過編造要與王某結婚的謊言,騙取王某及王某父親的信任,并拿到了王某家鑰匙。 蒙某以母親生病、自己要買衣服等借口分別向王某索要2000元和1000元,因王某不會在取款機上取錢,王某便告知蒙某銀行卡和存折密碼,在王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多次取走王某銀行卡及存折的存款合計31400元。 后在扶貧干部查看貧困戶銀行流水時,王某父親才發(fā)現(xiàn)存折卡上的17900元被蒙某擅自取走,經(jīng)多次詢問蒙某承認自己擅自取錢的事情。 在王某提出要登記結婚后,蒙某又以家里漲水回不去、戶口本破損等理由拖延結婚,后無法推脫后終于露出真面目,表明自己不想跟王某結婚。 做錯事就要承擔后果,出軌可恨,騙人感情更可恨! 來源:永??h人民法院 桂林事兒綜合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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