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逆匯 逆匯(adverse exchange)即托收方式,是指由收款人(債權(quán)人)出票,通過銀行委托其國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匯票上所列款項的一種支付方式。由于這種方式的資金流向與信用工具的傳遞方向相反,就稱之為“逆匯”。 逆匯方式包括托收。托收方式的當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principal),即開出匯票委托銀行向國外付款人代收貨款的人,也稱為出票人(drawer),通常為出口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接受出口人的委托代為收款的出口地銀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貨款的進口地銀行;付款人(payer或drawee),匯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為進口人。 對外匯銀行來說,在逆匯方式下,客戶向銀行賣出匯票,等于銀行付出本幣,買進外匯。外匯銀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應(yīng)通知其國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當日匯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額的外幣并歸入其開在國外銀行的外匯賬產(chǎn)上。其結(jié)果,該銀行國內(nèi)本幣存款賬戶余額減少了,而在其外幣存款賬戶上卻增加了相應(yīng)的外幣金額。 二、逆匯的特點 逆匯的特點是資金流向和結(jié)算支付工具的流向不相同。 資金流向(money flow)在國際上是一個成熟的技術(shù)指標。其計算方法很簡單,舉例說明:在9:50這一分鐘里,某一板塊指數(shù)較前一分鐘是上漲的,則將9:50這一分鐘的成交額計作資金流入,反之則計作資金流出,若指數(shù)與前一分鐘相比沒有發(fā)生變化,則不計入。每分鐘計算一次,每天加總統(tǒng)計一次,流入資金與流出資金的差額就是該板塊當天的資金凈流入。 三、逆匯的流程圖 四、 逆匯的形式 1、托收 托收是由債權(quán)人(出口商)主動向國外債務(wù)人(進口商)開立匯票,并委托本地外匯銀行通過其國外分行或代理行,向債務(wù)人收取款項的一種結(jié)算方式。 托收按有無附有貨運單據(jù),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2、信用證方式 信用證的基本種類如下: 根據(jù)是否附有貨運單據(jù),可分為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 根據(jù)開證行對信用證所承擔的責任,可分為可撤消信用證和不可撤消信用證; 根據(jù)信用證有無開證行以外的其他銀行保兌,可分為保兌信用證和不保兌信用證; 根據(jù)受益人使用信用證的權(quán)力能否轉(zhuǎn)讓,可分為可轉(zhuǎn)讓信用證和不可轉(zhuǎn)讓信用證; 其他還有即期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循環(huán)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和背對背信用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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