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多世紀以來,印度與巴基斯坦關系時緊時緩,但沖突從未中斷。印度和巴基斯坦都是脫胎于大英帝國統(tǒng)治下的英屬印度,可以說印度和巴基斯坦本是同根生,但自1947年印巴分治以來,兩國發(fā)生過三次戰(zhàn)爭。兩國的對立卻直至今日都在繼續(xù)。為什么印度和巴基斯坦不和? 英屬印度帝國 印度和巴基斯坦原來是一個國家,位于亞洲南部,與中國、緬甸、阿富汗、伊朗等國相鄰,長期為英國殖民地。 16世紀,歐洲資本主義開始入侵印度。1600年,英國殖民者成立印度公司,在印度從事商業(yè)剝削,并逐步在印度沿海建立一些據(jù)點。1757年,發(fā)生了印度與英國在普拉西的一場大戰(zhàn),印度戰(zhàn)敗,逐步淪為英國的殖民地。1849年,英國殖民者占領了全印度。 英國人對英屬印度帝國一直采用“分而治之”的統(tǒng)治方法,他們將英屬印度帝國分為英屬印度和印度土邦(560多個)。對英屬印度直接統(tǒng)治,而對印度土邦進行間接管理。英屬印度與印度土邦共同效忠英王,但彼此互不干涉內政。英國與每個土邦國王簽訂和約,約定英國保護土邦的外部安全,而土邦接受英王的“最高權威”,土邦內部事務土邦國王自己管理。
印巴分治 英國殖民統(tǒng)治時期,印度反英國殖民統(tǒng)治的抗爭一直未中斷。 英屬印度中后期,印度的上層社會普遍接受英國的西方化教育及西方政治影響。為了爭取為受良好教育的印度人分享政府權利,1885年印度人成立了第一個政黨“國民大會黨”。后來由于激進的主張遭到英國殖民當局的反對,國大黨開始轉向爭取印度獨立為目標。 1915年,印度民族運動領袖、在印度被尊稱為“圣雄”的甘地回到印度,很快成為國大黨的實際領袖,使“非暴力不合作”成為國大黨的指導思想,開始為印度的獨立而奔波。 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女王榮光已經失去了對于印度的有效控制。當時有兩股主要的斗爭力量:一個是甘地影響下的國大黨(時任國大黨的主席是尼赫魯);另外一只就是穆斯林民族聯(lián)盟,在真納的率領下。 1942年,英國卷入二戰(zhàn),導致英國無法維持對英屬印度的殖民統(tǒng)治,英國政府答應戰(zhàn)后給予印度獨立。 1946年,英國與印度各派政治勢力討論印度的自治事宜。5月16日,提出了聯(lián)邦制下自治(獨立)的構想:印度可成為英國自治領;各省先分成三個轄區(qū),印度教占一個,伊斯蘭教占兩個,由三個轄區(qū)選舉制憲議會,制訂聯(lián)邦憲法。 該方案在同年7月6日被國大黨和穆斯林聯(lián)盟接受。隨后,因對自治方案意見不一,穆斯林聯(lián)盟退出統(tǒng)一印度的計劃,轉而尋求建立一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由于英國特使團的挑撥離間,穆斯林聯(lián)盟同國大黨之間的仇恨進一步加深。8月16日,兩派在加爾各答發(fā)生相互殘殺,死亡達千人。 1947年2月,英國政府蒙巴頓任印度總督,并決定于1947年8月15日完成權力交接。6月公布了印巴分治的“蒙巴頓方案”。印度被分割成: (1)巴基斯坦國,包括西巴基斯坦和東巴基斯坦,人口7千萬; (2)印度聯(lián)邦,包括英屬印度的其余部分,人口2.25億; (3)王公土邦562個,占印度面積2/5,人口8.1千萬,在政權移交后享有獨立地位,但可參加印度或巴基斯坦。 1947年8月,印、巴正式分治。 1947年8月14日,巴基斯坦宣告獨立,成為英聯(lián)邦的自治領(領土包括東、西巴基斯坦兩部分),真納成為巴基斯坦總督。1956年3月23日成立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1947年8月15日印度自治領成立,1950年1月26日宣布為印度共和國,仍為英聯(lián)邦成員,尼赫魯則成為獨立印度的第一任總理。 印度和巴基斯坦獨立,結束了英國在印度的190年的殖民統(tǒng)治。
印巴分治后土邦的歸屬 《印巴分治方案》只明確規(guī)定:英屬印度將分裂為印巴兩個自治領,而就560多個土邦只附帶說明:基于地理聯(lián)系,土邦王公自由選擇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但不允許獨立。 顯然,依據(jù)這一撤退方案,英國人撤離后,印巴勢必爭奪尚未決定歸屬的印度土邦。 印巴分治前,大部分土邦已選擇自己的歸屬,但還有一小部分沒有決定,如卡拉特土邦聯(lián)盟、克什米爾、海德拉巴和朱那加德等。而就這些土邦,印巴政府均想兼并,故印巴分治后,這些土邦全部爆發(fā)歸屬危機。 克什米爾大多數(shù)居民是穆斯林,基層民眾希望加入巴基斯坦,而土邦邦主卻傾向于加入印度,雙方互不相讓,成為雙方解不開的死結。印巴兩國為爭奪克什米爾發(fā)生多次戰(zhàn)爭,流血沖突至今。據(jù)估計,因兩國戰(zhàn)爭而流離失所者達一千二百五十萬,傷亡估計達數(shù)十萬到一百萬不等(1947年間越過印巴邊境的人數(shù)約有一千萬到一千二百萬)。 雷德克里夫線埋禍根 從蒙巴頓宣稱分治到實際分治只有兩個月多的時間。最終劃界工作由一位倫敦律師西里爾·雷德克里夫在總督府閉門近兩個月,在幾乎沒有任何資料的情況下,在一張并不太準確的地圖上完成,期間未與任何印度人交流,這條分界線即是獨立后兩國的國境,被稱為雷德克里夫線。這條分界線直到獨立當天才公布。 選擇雷德克里夫進行劃界,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拉德克里夫對印度幾乎一無所知。這被英國政府看成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優(yōu)點”,雷德克里夫先生肯定不會對任何一方有偏心眼。 但今天看來,正是雷德克里夫的“對印度完全無知的這一優(yōu)點”,改變了南亞次大陸的版圖,也改變了數(shù)億人的命運,也為此后幾十年的印巴長期敵對狀態(tài),埋下了禍根。 相對富庶和人口密集的西部旁遮普地區(qū)和東部孟加拉地區(qū),被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國分割。旁遮普地區(qū)被分為旁遮普省和旁遮普邦,之后又分為哈里亞納邦、喜馬偕爾邦和昌迪加爾,孟加拉地區(qū)則被分為東巴基斯坦和西孟加拉邦。 在孟加拉和旁遮普,居住在印度教徒人口占優(yōu)勢地區(qū)的伊斯蘭教徒必須逃往伊斯蘭教徒地區(qū);與之相反,穆斯林占優(yōu)勢地區(qū)的的印度教徒和錫克教徒只能逃往印度教徒地區(qū),在短時間內,相互仇恨的大規(guī)模人口交叉流動,引發(fā)了大混亂;特別是在旁遮普地區(qū),兩派教徒之間發(fā)生了難以計數(shù)的沖突和暴動、屠殺以及報復。
國家被肢解的仇恨 分治條款既未涉及孟加拉國的獨立問題,也沒有談及英屬印度管理下的錫蘭和緬甸分治問題。 緬甸于1948年1月4日獨立,錫蘭于1948年2月4日獨立。 尼泊爾、不丹曾為英國的保護國,但一直不屬于英屬印度,不受分治相關條約影響。 1971年,在印度的支持下,孟加拉國從巴基斯坦中獨立。 1757年,英國征服孟加拉,將其變?yōu)橛儆《纫粋€省,后被英國殖民政府分割成東西兩部,后來復合。1947年印巴分治時,孟加拉地區(qū)被再次分割,西孟加拉地區(qū)歸印度(今西孟加拉邦),東孟加拉地區(qū)歸巴基斯坦(后改名稱東巴基斯坦),由此埋下了第三次印巴戰(zhàn)爭的禍根。 通過軍事干涉,印度成功肢解巴基斯坦,東巴獨立成立孟加拉國,巴基斯坦被一分為二。東巴獨立,巴基斯坦失去近55%人口和約16%的國土,國家被印度肢解的仇恨,深深記在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的腦海中。
宗教分國是源頭 在印巴分治方案中,英國殖民者將宗教信仰作為劃分國家的惟一原則。1947年3月的“蒙巴頓方案”,將原來的印度以宗教信仰分成了巴基斯坦和印度兩個國家。 印度教和伊斯蘭教的沖突由來已久,從九世紀穆斯林進入印度開始,圍繞信仰的思想沖突和暴力沖突不斷。兩國界線一公布,積怨已久的仇恨終于爆發(fā)了。 于是,在建國的那一天。東西巴基斯坦和印度漫長的邊境線上是大量難民分別向屬于自己宗教的一國涌去。在首都德里,開國總理尼赫魯也不得不在開國第一天走向街頭,勸戒人民停止暴力攻擊。 在這場遷徙中,兩邊不同宗教信仰的女性成為了雙方男性宣泄民族情緒和不滿的受害者。兩邊都抓住異教徒中的女性進行糟蹋和變態(tài)的蹂躪,以這樣的方式讓對方蒙羞。在當時雙方基本上就沒有什么好人和壞人之分,每個家庭里幾乎都有成員成為了受害者和施暴者。僅僅在旁遮普就有近10萬名婦女遭到了擄掠和侵犯。 甘地自己也說,他一生最大的遺憾,就是未能說服他的朋友真納。按照宗教來劃分國家確實是蒙巴頓實施的,但是這當中其實混雜著黨派斗爭和權力的漩渦。 “按照宗教”來劃分,這本身就是產生矛盾的源頭。所以有印度人也曾經批評甘地,說如果英國多統(tǒng)治兩年,也許印巴問題不會存在。 宗教是個源頭,當這種仇恨上升到國家層面上,再經過大半個世紀的耳濡目染,兩國之間的矛盾就深了。(《非常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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