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訴訟時效是多久? 訴訟時效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有哪些?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或者扶養(yǎng)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訴訟時效的起算 1、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對應當知道的理解:約定還款期限的,從期限屆滿之日起為應當知道之日。附條件的從條件成就之日起。 對“知道”的另一把握:知道具體的加害人之時。如甲被人從背后打傷,后多方打聽才知道是乙所為,那從知道乙所有之日起算訴訟時效。 2、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債,自權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優(yōu)惠期結束的次日開始計算。因為在此類債權債務關系中,債權人可隨時要求履行。債務人不依債權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構成侵權事實,債權人得以行使請求權。如果法律或合同規(guī)定了優(yōu)惠期,則債權人請求履行只引起優(yōu)惠期的起算,則當優(yōu)惠期結束,債務人仍不履行時,才產生請求權。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4、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中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訴訟時效的中止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訴訟時效的延長 1、沒有法定理由,由人民法院酌情予以延長。 2、適用于所有種類的時效期間。 訴訟時效屆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了解更多訴訟時效的法律常識,可以在線咨詢信之源律師,北京市信之源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04年,14年專注法律訴訟業(yè)務,被司法局授予為“海淀區(qū)優(yōu)秀律師事務所”“北京十佳律師事務所”,北京電視臺《法制中國60'》唯一合作律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