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父母親和解的標志是: 接納——全然接納自己是孩子,而父母親是給了你生命的人。 包容——理解父母親的處境和有限的能力,在恰當?shù)臅r機,與他們的愛重逢。 切斷——切斷幼稚的依附、遵從、依賴的關(guān)系,有親情但不依賴。 發(fā)展——發(fā)展獨立的人格,而不是一切的惡果和抱怨都指向父母親。 與父母親和解的本質(zhì): 不是:向父母親妥協(xié),遵從他們的旨意。 也不是:要求父母親按照自己的理想呈現(xiàn)他們的愛。 更不是:如庭外和解一般雙方互相妥協(xié)算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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