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3 11:56:45)原文地址:[轉] 律師潛規(guī)則作者:張海峽 轉載自:心慧空間 一、注意在提交起訴狀和答辯狀時一定要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二、盡量將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裝在同一檔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權委托書和律師事務所的公函。 三、自己必須理出案情時間表,以對整個案件有全面了解。 四、在起訴狀中所列原、被告信息時不要把自己當事人的電話寫在起訴狀上,以免法官直接聯(lián)系當事人,繞開律師。 五、注意在律師函上要寫上自己的聯(lián)系方式、執(zhí)業(yè)證號(特別是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檢察、法官聯(lián)系自己。 六、所有證據材料的原件都由當事人自己保管,律師只留下復印件,以免遺失原件導致案件發(fā)生舉證不能時,承擔重大過錯責任。 七、不要為了一點小錢,輕易去做律師見證!寧可讓當事人自己做公證,這里面含很大風險。 八、刑事方面,會見時最好2人同去,不要傳遞給嫌疑人任何物品(包括煙),有時候一點點的同情心會害死你。 九、每次和當事人談話,都要有筆錄,并讓當事人簽字后按手印。這個也很重要!有時候,當事人會反悔并可能誣告你。 十、不要輕易對當事人或其家屬作出某種承諾! 十一、在解答咨詢的時候,說的千萬不要太具體。只把部分實體問題解釋給當事人聽,不要談程序問題。不要把有關案件的文件或資料或有關法律條款給當事人復印或帶走,有的人在拿到依據后往往不會再回頭。 十二、不要完全相信當事人的話,要看證據。 十三、交法院的資料及與當事人進行聯(lián)絡的信函應有備份,建立完整檔案。 十四、與你的當事人接觸時要始終保持大律師的氣勢。 十五、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無分文,也要氣宇軒昂。 十六、當事人,當時是人?。。。?!對當事人交辦的事要有責任感,并隨時作好與當事人翻臉的準備! 十七、授權委托書最好叫當事人多簽一份,以備開庭沖突時更換代理人。 十八、如果有可能,開庭時最好通知當事人聽庭;如果當事人沒空,也最好讓其派員聽庭,以便讓其感受律師為其案子所做的努力及所表達的觀點。 十九、與當事人見面,不要因當事人想急著了解聘請律師的價格而輕易告訴他這個案子你的收費,而是要當事人先將他的所有案卷資料交給你,說要研究幾天才能答復,然后下一次再約當事人談,先談整個案件的情況,主要是疑難點,讓當事人知道你已經熟悉并進入了這個角色,然后在當事人頻頻點頭時,話峰一轉:經研究,我們對你這個案件的收費是…… 二十、在刑事辯護中盡量多使用公訴機關的證據材料,自己不要輕易調查取證,一來很難取得有用的證據,二來也致公訴人懷疑你作偽證。還有在辯護詞中對采用的公訴方的證據材料的出處要標明清楚,以免辯論時找不出證據出處而導致被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