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附中教職工考勤制度 (2010年稿)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規(guī)范工作秩序,培育優(yōu)良校風,提高全體教職工工作績效,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出勤規(guī)定:、 2、無管理工作任務的教師可申請不坐班。(每月25日前,書面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經校長同意。)但是學校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如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類會議、教研活動、集體備課等,全校教職員工都需準時參加。 3、設立出勤獎,每月按(教職工總人數*130)/當月坐班人數發(fā)放。 二、實施辦法 三、各假種的規(guī)定: 1、婚假 2、產假 3、喪假 4、長期病假 四、有關請假的若干規(guī)定 1、堅持有事先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得找人代為請假或后補假。 2 、請假手續(xù):凡需請假一天以上的教職工,都需到校長室填寫請假條,實事求是地寫明請假理由和起訖時間,校長簽字后送辦公室和相關部門。 3、審批權限:請假半天由年級組長和部門主任審批,請假1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如有需要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4、請假范圍:婚、喪、產、病、事假、公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全校大會、升旗、黨員大會、教研活動和備課組集體活動、監(jiān)考等需要請假的,應提前半天分別向辦公室、教務處、教研組和備課組請假。 5、續(xù)假和銷假:凡假期已滿的教工一定要按時返校工作,需續(xù)假的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假滿返校工作的教工按時到辦公室銷假。 五、考勤檢查具體實施辦法: 1、本年度全出勤者得10分(每學期病假在4天以內,事假3天以內,無曠工、缺勤、遲到、早退者視為全出勤)。 2、病假從第5天起,請一天扣0.2分,扣至2分為止;事假從第4天起,請一天扣0.5分,扣完為止,事假超過8天的, 50歲以上的教職工病假超過15天,49歲以下的教職工病假超過10天,年終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 3、未參加升國旗、全體教職工會、政治學習、黨組織生活,曠3次以內每次扣0.5分,曠3次以上(含3次),每次扣1分。曠5次以上者年終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 4、曠教研組、年級組活動,每次扣1分。曠5次以上者年終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 5、學校統(tǒng)一組織安排的期中、期末、升學等考試,監(jiān)考教師擅離職守或遲到者,每次扣1分。2次以上者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6、 上班遲到從第3次起8次以內每次扣0.1分,超過8次的部分每次扣0.2分;查崗不在每次視為曠工半天,每次扣1分。 7、 每月以具體得分計算當月考勤獎金數額,每分按26元計算。即教職工單月出勤獎金計算公式為:(教職工總人數*130)/當月坐班人數—當月扣除分數*26 注:本項扣完10分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