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搖滾樂脫胎于黑人的節(jié)奏布魯斯音樂,但在搖滾樂的發(fā)展過程中,簡單的黑人節(jié)奏布魯斯形式已不能容納與表達搖滾樂那不可約束、恣意擴張的精神,那么用什么來賦于這種精神以有形的血肉,用什么來滿足搖滾的表現(xiàn)欲呢?搖滾樂隊早期的基本陣容,除了主唱歌手外,就是主音吉他、低音吉他和鼓手。那么,除了人聲之外,6根弦的吉他自然就成了搖滾藝術家手中的武器。在60年代,搖滾樂得以蓬勃發(fā)展的諸多因素中,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搖滾樂作為一種音樂,大的表現(xiàn)力上升到了更加豐富、更加完美的境地。而這一切都應該歸功于當時出現(xiàn)的那幾位杰出的吉他大師。他們將吉他從以前以伴奏為主的地位,提升到了具有獨立表現(xiàn)力和主唱歌手同等的位置。從而使搖滾精神在他們的吉他上得以淋漓盡致地發(fā)揮。 60年代:吉他大師大顯身手的時代
A:章 雷 B:王曉峰 A: 60年代搖滾樂壇中出現(xiàn)過一個“上帝”……
B: “Clapton IsGod”(克萊帕頓是上帝)。沒錯,當時在倫敦的大街小巷的墻上到處涂著這樣的標語。他是搖滾樂史上第一位吉他偶像,是整個60年代最偉大的吉他演奏家之一。整整一代吉他手都妒忌和模仿艾立克·克萊帕頓精力充沛、扣人心弦的獨奏。
A: 克萊帕頓組建的“奶油”樂隊的第一張專輯《新鮮的奶油》(Fresh Cream),的確相當精彩。據(jù)說在當時這支超級組合是無與倫比的。他們那種白人搖滾——布魯斯風的作品,繼承發(fā)展了搖滾和布魯斯的優(yōu)點,開創(chuàng)了一代新風。
B:象很少的白人歌星一樣,克萊帕頓深深理解隱藏在布魯斯背后的激情,盡管他不能完全表達出來。從某種意義上說,克萊帕頓的全部職業(yè)生涯可以看作是對一種布魯斯新形式的探索,使他能從個人角度出發(fā)表達布魯斯的主要情感——恐懼、孤獨、憤怒和幽默。“奶油”樂隊的建立使他做到了這一點,他的確找到了一種最符合他個性的布魯斯,它是當時最快、最響、最無法抵抗的布魯斯基調的搖滾樂,使人耳目一新,尤其是他們充滿激情的現(xiàn)場表演更為人們津津樂道。“MyGeneration”中那句“我想在我變老之前死去”所表現(xiàn)出來的冰冷、令人窒息的絕望,使人不寒而栗。而“Tommy”另一個意義在于它比“甲殼蟲”的傳世之作《佩帕軍士孤獨心靈俱樂部樂隊》問世還要早。湯顯得才是真正搖滾歌劇的創(chuàng)始人。
A:說到吉米·佩奇,他的吉他演奏不如克萊帕頓富有詩意,不如吉米·亨德里可斯頹廢,不如湯顯得富有韻律,但在60年代的吉他巨匠中,只有他才能與亨德里可斯相媲美。他展現(xiàn)了一個音樂家實用主義技巧——他從不玩得過火。他的大部分獨奏,明顯的體現(xiàn)出他的風格與他公開承認的所受的影響成相應的比例:奧蒂斯·魯什(OtisRush)深沉復雜的布魯斯基調,英國民歌手伯特·簡斯克(BertJansch)精美的原聲效果等等。但佩奇最明顯的特征仍是失真。為了避免“清楚的音色”,他總是搖晃著吉他,彈奏出渾濁的泛音,顯然這是與錄音的基本準則相違背的,但與羅伯特·帕朗特同樣失真的尖叫相輝映,卻創(chuàng)造出了絕妙的效果。佩奇的另一個成就在于他把布魯斯與硬搖滾結合得非常完美,使布魯斯音樂又走向了一個新的境地。
B: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萊得·澤普林”是最后一支嬉皮士樂隊,在搖滾迷創(chuàng)造了一批頹廢者,這就很難使局外人對他們的成就報以掌聲,但他們確實以他們的天才精練了搖滾藝術的靈魂——逃避現(xiàn)實。他們1971年推出的名作《天堂的階梯》(Stairway To Heaven)成了一代人的圣歌。在這首歌里,佩奇演繹了兩中相對的音色。開始,他的原聲吉他和帕朗特異常甜美的歌聲表達了一種纖細的情感,隨著音樂的發(fā)展,佩奇增加了力度,逐漸加入各種樂器。最后演繹成一首史詩般的搖滾歌曲——帕朗特的叫伴隨著佩奇陣陣狂野的吉他,響亮、失真,達到了本曲的高潮,這種跌宕起伏,就象但丁在構架他的《神曲》,精彩絕倫。
A:從各個角度來講,《天堂的階梯》是佩奇成就的象征,他企圖在最精美幼稚的歌詞和最狂野的怒吼中建立一種平衡,用這種前所未有的復雜結構和內心影響來傳遞逃避現(xiàn)實的信息。這首歌就是今天聽起來依然十分有力。
B:吉米·亨德里可斯的出現(xiàn),掩蓋了以上幾位大師的光輝。作為唯一始終貫穿60年代“迷幻搖滾”的開創(chuàng)性的音樂家,他的作品,他的吉他甚至到今天都讓人難以模仿,也讓人難以捉摸。
A:作為一個吉他手,亨德里可斯重新詮釋了吉他作為一種樂器的演奏方法和技巧,盡管他是個左撇子,他用的都是右手型吉他,整個兒到著玩,所有的和弦編配和彈奏方法都與眾不同,這也是讓人難以模仿的原因之一。在效果器方面,他主要依賴一個“失真”,一個“模擬環(huán)繞聲”和一個“娃音”效果器,他的大部分效果來自多變的音量。揉弦的顫音和吉他搖把。他能同時在幾根弦上演奏主音,同時在另幾根弦上彈出節(jié)奏部分,就象兩名吉他手在同時演奏。在這些技巧方面,沒有人真正了解他的天才,甚至于他自己。有一次,他在吸毒后的迷幻狀態(tài)下彈奏了一段精彩的吉他,當他藥性過了以后再聽當時的錄音,他竟無法再重復這段吉他。更使他惱火的是,有許多音樂在他腦子里出現(xiàn),但他怎么也彈奏不出來。所以,在他的專輯唱片《你有經(jīng)驗?》(Are YouExperie-nced?)中首次出現(xiàn)了“迷幻吉他”的概念。
B:他的亮相也頗具傳奇色彩。他于1967年6月在蒙特利音樂節(jié)上首次登臺,而且是在最后五場音樂會上。他是在“誰人”樂隊之后上場的,當時的觀眾已被“誰人”吸干了狂熱的激情。那次他玩得相當花俏,一會兒用牙齒彈撥,一會兒又在背后反彈;他彈得興高采烈,如癡如醉。在結束表演時,他甚至當眾點燃了吉他,全場觀眾被這種無法無天的暴力行為和依然通著電的吉他在火中哀鳴的巨大感染力驚呆了。音樂會結束時,沒有人對他的音樂有印象,而是對他極富戲劇性表演難以忘懷,盡管有點離譜,依然十分刺激。很明顯,那是他的夜晚,盡管當時無人知曉他是何方神仙,卻一夜成名。
A:關于亨德里可斯,這么點篇幅是遠遠講不完的,他是搖滾歷史上最偉大的天才,可惜從他在蒙特利音樂節(jié)首次亮相到他去世,才短短三年零三個月。時間雖然短暫,但他留給后人的巨大精神財富和對搖滾進程的影響是無法估量的。直到今天都無人敢說自己超越了吉米·亨德里可斯,甚至連他當時使用的音響效果器都沒有研究透。吉米·亨德里可斯,永遠是搖滾樂史上的一座豐碑。
B: 60年代,除上述幾位吉他大師之外,還有杰夫·貝克(Jeff Beck)、彼得·格林(Pe-ter Green)、洛斯·桑塔納(Carlos Santana)等。
雖然,搖滾樂最初來自于美國黑人音樂,但為搖滾藝術做出巨大貢獻的這4位吉他大師中,艾立克·克萊帕頓、彼得·湯顯得、吉米·佩奇等3位卻都是來自英國的白人。這正是搖滾樂發(fā)展中一個比較令人感興趣的特點,盡管美國是搖滾樂的發(fā)祥地,并且一直是搖滾樂最繁榮的舞臺和市場。但為搖滾藝術做出卓越貢獻的卻往往是一些來自英國樂隊中的搖滾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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