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儒家學者對《易經(jīng)》所作的解釋。共有10篇:《彖》上、下,《象》上、下,《文言》,《系辭》上、下,《說卦》,《序卦》,《雜卦》。又稱十翼。舊說《易傳》為孔子所作。據(jù)近人研究,大抵是戰(zhàn)國或秦漢之際的作品。《彖》主要用以斷定一卦之義;《象》是取八卦所象征的天、地 、風、雷、水、火、山、澤等自然現(xiàn)象解釋卦象和卦名的涵義;《文言》是專門對乾坤兩卦卦辭和爻辭的解釋;《系辭》為《周易》經(jīng)文之外,解說全書義理的通論,是《易傳》思想的主要代表作;《說卦》說明重卦的由來、八卦的涵義、八卦所取的物象和所處的方位;《序卦》是對通行本六十四卦排列順序所作的說明;《雜卦》以相反相成的觀點把六十四卦分為三十二對,解釋其卦義和相互間的關系?!兑讉鳌吩谥袊軐W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承認世界處于不斷的運動變化之中,并且有其永恒規(guī)律;認為從天地萬物到人類社會都存在著對立統(tǒng)一的關系;《系辭》以“一陰一陽之謂道”說明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重性,對立面的相互作用是事物變化的普遍法則和萬物化生的泉源;以對立面的互相轉(zhuǎn)化說明事物變化的過程;以“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說明事物必須經(jīng)過變革才有發(fā)展的前途。這些都為中國古代辯證法思想的發(fā)展奠定了理論基礎。《易傳》流傳下來的版本是魏晉時期王弼、韓康伯注本,唐代孔穎達《周易正義》作疏。宋代朱熹的《周易本義》,曾依程頤的意見,對《系辭》中的個別章節(jié)作了調(diào)整。
《易傳》序
《易傳》文白話解(彖上)
《易傳》文白話解(彖下)
《易傳》文白話解(象上)
《易傳》文白話解(象下)
《易傳》文白話解(系辭上)
《易傳》文白話解(系辭下)
《易傳》文白話解(文言)
《易傳》文白話解(說卦)
《易傳》文白話解(序卦)
《易傳》文白話解(雜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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